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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法律声明

2026年6月5日

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法律声明

为规范网站访问、信息浏览、商务合作及产品交易行为,保障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与所有访问用户、合作客户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,本公司现就官方网站及全部商务服务、合作交易事宜,发布如下法律声明。凡访问本公司官网、查阅信息、咨询合作、采购产品的单位及个人,均视为自愿认可并遵守本声明全部条款。

一、版权与知识产权声明

本公司官网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文案、企业介绍、资质图片、产品参数、页面设计、标识LOGO、图文排版、宣传素材等,均为本公司合法拥有知识产权或授权使用内容,受国家著作权法、商标法保护。未经本公司书面正式授权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擅自复制、转载、篡改、摘抄、镜像、商用传播、二次编辑或用于商业推广、虚假宣传。严禁任何主体盗用本公司品牌信息、资质资料、产品图文进行侵权牟利,本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,对一切侵权行为保留追责权利。

二、信息真实性与免责说明

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企业资质、产品信息、服务内容、合作案例、报价规则等内容,均基于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如实公示,力求准确、完整、合规。所有对外展示资质、许可、纳税信用、供应链体系均真实可查,可接受合作客户、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核验。

因市场产品迭代、厂家参数更新、行业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,页面部分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更新,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承诺。所有合作标准、产品规格、最终报价、履约条款,均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、书面确认订单及实时沟通约定为准,仅凭官网信息产生的单方面决策风险,本公司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。

三、商务交易合规声明

本公司具备完整合法的工商经营资质、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,合规开展生物耗材、实验设备、机电配套产品、合规危化品等产品销售与配套服务。公司危化品业务采用无仓储票据式合规经营模式,严格遵守国家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,全程备案可溯,不违规储存、不超范围经营,所有交易严格执行“四流一致”合规标准。

本公司所有交易、开票、备货、发货、售后流程均严格遵循公司公示的《货物预定细则》《发票开具细则》及国家法律法规,严禁任何员工、代理私自违规操作。任何超出公司官方规则的私下承诺、口头约定,未经公司书面盖章确认,均不具备法律效力,本公司不予认可,不承担相应责任。

四、隐私与信息安全保护

本公司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高度重视客户信息与商业隐私安全。对于客户咨询、合作对接、订单交易过程中留存的企业信息、联系方式、对账资料、开票信息等商业及隐私数据,公司严格保密、规范存档,仅用于合作履约、对账开票、售后对接使用,绝不私自泄露、出售、转借第三方或用于无关商业用途。

因客户自身信息泄露、第三方平台漏洞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信息外泄及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五、禁止违规使用与风险告知

任何访问及合作主体不得利用本公司网站及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、虚开发票、违规套取票据、盗用资质、恶意诋毁、造谣抹黑、恶意下单、违约退单等行为。一经发现,本公司有权终止合作、追究违约责任,并保留提交监管部门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。

本公司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开、变名开票、无真实交易开票等税务违规行为,所有发票开具严格依据真实交易执行,任何客户违规开票要求均不予受理,客户需自行承担违规操作带来的全部税务与法律风险。

六、外部链接与第三方免责

本公司官网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链接、合作厂家信息等外部内容,仅为方便客户查阅使用。第三方平台的内容、服务、隐私规则与本公司无关,客户访问第三方平台产生的一切风险、损失及纠纷,均由客户自行承担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
七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本法律声明的生效、解释、执行及所有与本公司网站访问、商务合作、产品交易相关的争议,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。双方发生争议优先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,任意一方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。

八、声明更新与最终解释权

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、政策更新、合规要求,适时修订、更新本法律声明内容,更新后将在官网公示,公示后即刻生效。本法律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所有。

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

公示日期:2026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