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定须知
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货物预定须知
为规范公司货物预定、备货、发货及结算流程,保障客户与公司双方合法权益,明确预定标准、权责及售后规则,结合公司经营品类(生物耗材、实验设备、机电配套产品、元器件等)实际经营情况,特制定本货物预定细则,所有合作客户预定货品均需遵照执行。
一、预定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向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耗材、实验仪器、机械设备、电子元器件、配套五金机电产品等所有货品的单位及个人客户,包含现货预定、缺货备货、批量订货、定制配套订货等全部订货场景。
二、货物预定流程
1. 需求确认:客户明确所需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材质、用途、交货方式及交货周期,由公司业务人员核对产品参数、库存状态、市场货源情况,确认货品是否可预定及准确交付周期。
2. 订单报价与确认: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出具正式报价单,标注产品单价、总价、税费、运费、交货周期、质保说明等信息,客户核对无误后,以微信、电话、盖章回传等方式确认订单生效。
3. 备货启动:订单确认且款项按约定到账后,公司库房及采购部门启动备货、调货、外采流程,严格按照约定周期排产备货。
4. 核对发货:货品备货完成后,公司核对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包装完整性,确认无误后安排送货或物流发货,并同步告知客户物流信息、预计到货时间。
三、预定付款规则
1. 常规现货订单:小额现货订单可款到发货,支持微信、支付宝、现金结算;企业大额订单、对公合作统一执行公对公转账,可根据合作资质约定全款预付或预付部分定金。
2. 缺货/定制/批量预定订单:所有缺货调货、客户专属定制、大批量备货订单,需预付订单全款或约定比例定金,定金到账后启动备货,未支付定金不予锁定货源、不安排备货。
3. 对公账户信息(唯一官方结算账户)
单位名称: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
税 号:91120222MA06XTBE67
开户行名称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刘家房子支行
账 号:02040801040010863
刘家房子支行行号: 103110004088
4. 付款说明:所有对公合作、大额订货均以以上对公账户为准,无任何私人账户代收公款,谨防转账风险;款项到账后公司统一开具对应合规票据。
四、备货与交货约定
1.交货周期:现货订单确认付款后1-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或同城配送;缺货、调货、定制货品交货周期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,受厂家货源、物流时效影响的特殊情况,公司会提前主动告知客户并协商解决方案。
2. 交货方式:支持客户上门自提、天津市内同城送货、全国物流发货三种方式;同城订单由公司专人专车配送,外地订单合作正规物流承运。
3. 收货验收:客户收货时需当场核对货品规格、数量、外观、包装,当场确认有无破损、短缺、错发问题,当场反馈;收货签字确认后,视为货品外观、数量无误。
五、订单变更与取消规则
1.现货订单:未发货前可免费申请变更规格、数量或取消订单;已打包、出库、发货订单不予取消。
2. 缺货/定制预定订单:公司已启动备货、外采、定制生产流程的订单,客户不得随意取消;若客户单方面无故退单,已产生的采购成本、物流成本、人工成本由客户承担,定金不予退还。
3. 公司原因变更:因厂家停产、货源紧缺、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因素无法履约,公司全额退还客户预付货款或定金,并主动协商更换货品、顺延周期等解决方案。
六、货品质量与售后规则
1. 公司所有预定货品均为正规渠道货源,符合行业通用质量标准,设备、耗材类产品享受对应厂家质保服务。
2. 非人为损坏、非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,在质保周期内,公司协助客户对接厂家维修、更换、售后处理。
3. 因客户私自改装、违规使用、人为磕碰、存放不当造成的损坏,不在售后保障范围内,不支持免费退换、维修。
七、附则说明
1. 本预定细则为公司通用合作规则,所有口头、微信、合同订单均默认遵照本细则执行。
2. 长期合作大客户可根据合作协议另行约定专属结算、备货、售后条款,以双方正式合同为准。
3.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森希尔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所有。